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文件有关规定,现将竣工验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29日(2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138****5277
通讯地址:****开发区十八里街1111号
****,邮编:262500
| 编号 | 项目名称 | 企业名称 | 建设地点 |
| 1 | 烟用商标纸、接装纸改扩建项目 | **** | ****开发区十八里街1111号 |
附件:****烟用商标纸、接装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