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的****“鲁班匠心融合育人”专业建设与成果传播创新平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鲁班匠心融合育人”专业建设与成果传播创新平台项目
预算金额:345000元
二、委托代理编号:****
三、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 技术 | 服务 | |
| ****“鲁班匠心融合育人”专业建设与成果传播创新平台项目 | 本项目的核心在于与省级以上知名教育媒体共同建设“鲁班匠心融合育人”专业建设与成果传播创新平台建设。通过“内容生产、平台共建、人才培育”三个维度的联动,构建一个在全省具有顶级影响力和广泛覆盖率的专业建设与成果传播创新平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高职院校校台**育人范例。项目**期限为2年,采用一年一签的协议模式,项目性质属于宣传服务与专业建设项目。 | 1.交货日期:按实施阶段分期交货,具体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2.付款条件: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质保期为:1年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
2.地址:**省**市**区**西路77号1栋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 论证时间 | 2026年4月27日 | ||
| 论证地点 | ****二办公楼会议室 | ||
| 论证意见 | 1.政策与定位的唯一性:********教育厅主管主办的省级主流媒体,****融媒体中心的建设与运营职责,具有教育宣传的官方权威性**台独占性。其职能定位与本次项目建设目标高度契合,具备不可替代的公共服务属性。 2.平台与**的独占性:****拥有“**教育发布”客户端及多个新媒体平台矩阵,持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核心资质,具备全省教育系统信息首发权和融媒体传播能力,其平台**在全省范围内具有唯一性。 3.内容与品牌的独创性:本次**平台的概念设计、理念策划及知识产权均由****原创提出并独有,其在“思政育人”、生态文明传播、职业教育成果展示等方面已形成**影响力,具备内容策划与传播的独特优势。 4.**基础的不可替代性:********小学****中心****发展中心的承建单位,其在教育融媒体领域的专业能力、项目经验及**整合能力,其他单位难以在同等条件下实现同等效果。 5.预算构成清晰合理:涵盖平台共建、内容制作、融媒体发布、品牌推广、思政课程融合等多个方面,内容详实,覆盖全面,符合市场同类项目服务价格水平。 综上,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陈征宇 | ****电视台(**广电) | 一级文学编辑 | |
| 申剑飞 | ******学院 | 党委委员、副校长,三级教授 | |
| 胡艺华 | ****大学****学院 | 院长、教授 | |
六、公示期限:自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8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址:湖****书院路42号
联系人:易老师
电话:0731-****2938
2.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莲城步行街大厦A座23楼
联系人:谭女士
电话:0731-****6365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