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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2017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高性能硅钢项目(一期)变更(镀锌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高性能硅钢项目(一期)变更(镀锌线)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区公车镇榕木江大道和锦和大道交汇处西南侧
公示起止日期:2026年06月01至2026年06月3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谢明江;联系电话:182****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