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增塘水库及入库支渠水质提升与水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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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库及入库支渠水质提升与水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穗环管影〔2026〕18号

广****管理所:

你单位报批的《****水库及入库支渠水质提升与水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水库及入库支渠水质提升与水生态修复项目位于****水库和西瓜岭排渠西侧鱼塘,陆域用地面积为1.9929公顷,水域面积为73.4998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构建旁置缓冲湿地、入库**缓冲湿地、支渠2水生植被修复湿地及水生植物岸线带。

《报告书》评价结论认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同意《报告书》的评价结论。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期应落实施工作业制度、施工工序、施工工艺、施工范围、施工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提出的要求。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保护措施,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范围内设置弃土场、施工营地等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生态修复与复绿工作。

(二)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控制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工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施工区域围挡或其它有效降噪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期项目生活污水经移动环保厕所收集后定期通过****中心****水厂处理。机械冲洗废水经施工现场沉淀、隔油,基坑排水经沉淀处理,均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车辆冲洗。

(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施工工地边界设置围蔽,施工现场采取防尘、喷水、覆盖等措施,运输车辆采取防洒设施,及时清理施工路面的泥土,落实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措施。

(五)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固体废物的贮存、堆放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加强应急设备维护保养和物资更新,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七)项目建设应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如涉及规划、水务、消防等其他部门许可事项的,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如不服上述行政许可决定,可以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市**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办公室窗口,电话:020-****5988)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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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环境局执法处、**分局,****中心,**智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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