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卓远公司”)位于**雄**区**雄州镇西侯留村北、****工业园区西北部,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08776°,北纬39.01172°。该公司2009年开始建厂,2011年投产。公司年生产电雕版80000颗(镀层面积3.267万m2)。按照雄**区2021年征迁通知,卓远公司位于征迁范围。****大**际机场快线(R1线)建设需跨越厂区,R1线位于生产厂房1的电镀车间、****处理站上方。2022年公司将生产厂房1的电镀车间、****处理站拆除,将生产厂房1中电镀车间设备转移至生产厂房3的库房,将雕刻车间设备转移至厂区东侧配件电机库房。根据“******局关于****占地的说明”,公司占地实测面积为16515m2,其中国有建设用地11398m2、集体建设用地5117m2,全部位于R1线征迁红线内。2025年公司进行全面拆除。目前地块内建筑物及设备已全部拆除,无原辅材料遗留,部分地面硬化破除后堆砌在原区域,地面已平整,多余建筑垃圾已外运。
通过对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使用情况等资料进行分析,结合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结果,初步认为可能导致土壤污染的原因主要包括:卓远公司生产过程中酸雾、重金属粉尘、二甲苯等废气通过大气沉降、雨水淋溶污染区域土壤,生产期间和拆除期间电镀废水、镀液等液态物质泄漏和机油跑冒滴漏可能通过下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关注污染物为pH+锌、铜、镍、铬、六价铬等重金属+苯、甲苯、二甲苯、丙酮等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地块周边现状及历史存在过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可能通过大气沉降、侧向迁移、地下水迁移等途径对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关注污染物为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等挥发性有机物+苯酚、多环芳烃、石油烃(C10-C40)、铅、氟化物、氨氮等。
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12个,共采集土壤样品57个(含6个平行样),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45项和pH、石油烃(C10-C40)、锌、铬、丙酮、苯酚、水溶性氟化物、氨氮、硫化物。经检测,pH值和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锌、铬、六价铬)、氨氮、水溶性氟化物、石油烃(C10-C40)、硫化物有检出,检出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第二类用地标准。
本次调查共布设地下水采样点5个,共采集地下水样品6个(含1个平行样),检测因子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35项、石油烃(C10-C40)、铬、镍、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经检测,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检出值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其余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本次调查地块位于**雄**区**雄州镇西侯留村北,根据《****水利厅 ******厅 关于调整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范围的通知》(冀水[2025]113号),**全域为浅层地下水限采区。地块所在区域已实现集中供水,灌溉使用深水井,地块内地下水不开发利用。
本次调查地块可按照二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