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医保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6〕7号)、《****保障局 ****委员会 ****管理局关于做好药品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0〕2号)、《****保障局关于印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 ****委员会 ****管理局 ****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临医保联发〔2020〕31号)精神,制定《**市2026—2029年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调整工作方案》,****政府同意,拟对**市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进行公开调整,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报名参加。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企业资质。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
(二)配送能力。具有药品保障供应能力,有较为齐全的药品品种、规格和数量;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能力和设备,能满足药品储存的温度、湿度等要求;配备专人送货,具备一定数量的配送车辆(含冷链运输车),保证及****医疗机构采购的各类药品等;已加入合法的药品溯源体系,具备能实现对药品购进、储存、销售、配送等全过程质量监控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实时提供药品采购配送信息;保证全天候24小时可联系,具有完善的应急管理措施,具备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药事管理与药品供应管理的应急能力和相应预案,能够充分、有效、及时地处理配送服务过程中的各类突发情况。
(三)服务承诺。保证依法依规配送药品;保证企业诚信记录良好,无生产、经营假劣药品和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配送政策;保证一般药品在下单后48小时内(偏远地区不得超过72小时),急救、急用药品在下单后8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节假**常配送;正常与紧急配送均要做到票据随货同行,严格执行“两票制”等药品购销票据管理规定(对偏远地区的药品配送,允许配送企业在“两票制”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信誉良好。企业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gov.cn)上近3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查询对象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当前《**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不存在被评定为国家或省级招采信用评价“严重”及以上等级且尚未修复的失信行为。
(五)社会认可。公开公示无举报投诉;有举报投诉的,经核实无违法违规情况。
存在行贿、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被评定为招采信用评价“严重”或“特别严重”失信等级且未修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8日至12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及提交材料地点:********管理科(**市**区迎宾路124号,****人才市场),支持并鼓励线上提交材料(****@163.com)。
(三)联系人:陈昌斌、李 宁;联系电话:0883—****080。
三、提交材料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药品配送承诺书》;
5.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近3年无违法经营情况证明材料(含行政处罚信息查询结果);允许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作为替代材料(注:如遇个别地区市监部门不再出具相关证明,可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替代);
6.药品溯源体系证明资料,企业使用的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合同、截图等相关证明资料;
7.企业阴凉库、冷藏库、**市范围内运输车辆、冷藏车(不包括轿车等办公车辆)的自有车辆凭证或租赁协议、车辆行驶证、产权证、照片等证明资料复印件或相关部门证明;
8.提供切实可行的配送服务方案,包含质量保证条款、药品购销廉洁条款、冷链安全说明文件,以及药品回款、滞销药品、近效期药品退换、破损药品处置、价格冲差等售后服务承诺;
9.提供切实可行的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况的药品供应管理应急预案;
10.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1.**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平台账号信息;
12.企业近一年财务状况证明****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公司成立****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说明);
13.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如近3个月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凭证)。
四、资格审核及复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6月15日08:30至18:00;
2.资格审核地点:****一楼会议室;
3.征求意见:完成现场资格审核工作后,**市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办公室根据现场资格审核结果,向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监管局等部门征求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有无行贿、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
五、注意事项
各企业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药品配送资格。所有资料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并按上述提交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附件:1.封面(格式)
2.法人授权书(格式)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药品配送承诺书(格式)
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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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