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旧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管材等材料采购项目”复核结果情况说明
各投标人:
招标人于2026年5月29日14时00****委员会对本项目投标人****的“质疑与投诉事项”进行了复核,复核结果如下:
1、关于“投诉一”的复核,****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共存在以下问题:
(1)无环氧树脂粉末涂料的检验报告,无法确认“阀门的防腐涂料为无毒环氧树脂粉末”的检测结果,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提供的“带*条款的证明材料”中的“供货要求三.4.环氧粉末涂料”的证明材料不符;
(2)软密封闸阀检验报告中检验依据为“CJ/T216-2013标准《给水排水用软密封闸阀》”、“GB/T13927-2022标准《工业阀门压力试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有项目符合GB/T12238-2008、GB/T13927-2022标准检验合格”,该检验报告的检验依据与检验结论参照标准不一致。
(3)排气阀的检验报告中规格型号为CARX-10/16Q与招标文件供货要求采购清单中的排气阀的规格型号不符;
(4)伸缩器检验报告中检测依据为“GB/T12465-2017《管路补偿接头》”、“GB/T13927-2022标准《工业阀门压力试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有项目符合GB/T12238-2008、GB/T13927-2022标准检验合格”,该检验报告的检测依据与检验结论参照标准不一致。
综上,根据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情况一览表“A-5投标人的其他要求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根据招标文件供货要求三(三)*条款中“注:上述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有一条不满足,****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的要求,故原评标报告未一一列明。
2、关于“投诉二”的复核,“****公司”的业绩的问题,经复核,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该投标人的业绩及供货证明材料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800万元及以上的供水管网供货业绩”。
特此说明!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