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日到2026年6月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中心大街48****生态环境局
邮编:161300
电话:****10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建设项目 | **省**市**市**乡社良村 | **** | ******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16000㎡,利用闲置厂房和空地建设,建设淀粉车间1栋、原料库、成品库各一栋。设置一台2.5t/h生物质蒸汽锅炉用于厂区供热。 | (一)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还田,不外排;清管、施试压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铁锈和少量泥砂,排至施工场地内临时设置的沉淀池中,经沉淀后部分回用下一管段,多余污水可就近用于管线附近绿化带浇灌及降尘加湿用水。运营期,项目汁水作为土地底肥还田,属于土地利用方式,按照《马铃薯淀粉工业有机肥水农田利用技术规范》(T/SIACN01-2018),项目有机肥水还田水质重金属、无机盐浓度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表1、表2中旱作农田灌溉水质标准限值。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为减少建设过程中施工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做到文明施工和清洁施工,加强场地内的建材管理、及时清运场地内的废弃垃圾;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搅拌;避免大风天气作业;运输垃圾车辆必须用密闭专用车辆,防止遗洒飞扬,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现象;周密安排进入工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出入现场各种车辆应保持车况良好,车体整洁,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场外。运营期,项目淀粉干燥、筛分、包装生产期间产生淀粉经负压集粉装置收集,采用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蛋白质提取粉尘经采用1台布袋除尘器进行蛋白质粉尘回收处理,处理后的粉尘于车间内部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生物质蒸汽锅炉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0m高烟囱排放。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夜间禁止运输和施工,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噪声限值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施工废料、生活垃圾和少量建筑,项目废包装及施工废料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建筑垃圾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处置点。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锅炉灰渣、除尘灰、废布袋、汁水储存池底泥及板框压滤污泥、清洗泥沙、薯渣、生活垃圾。厂区内设置若干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根据固废产生的实际情况及时清运固废,使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