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日齐齐哈尔市讷河生态环境局关于讷河市瑞雪淀粉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审批
黑龙江-齐齐哈尔-讷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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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6-06-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日到2026年6月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中心大街48****生态环境局

邮编:161300

电话:****10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建设项目

**省**市**市**乡社良村

****

******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16000㎡,利用闲置厂房和空地建设,建设淀粉车间1栋、原料库、成品库各一栋。设置一台2.5t/h生物质蒸汽锅炉用于厂区供热。

(一)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还田,不外排;清管、施试压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铁锈和少量泥砂,排至施工场地内临时设置的沉淀池中,经沉淀后部分回用下一管段,多余污水可就近用于管线附近绿化带浇灌及降尘加湿用水。运营期,项目汁水作为土地底肥还田,属于土地利用方式,按照《马铃薯淀粉工业有机肥水农田利用技术规范》(T/SIACN01-2018),项目有机肥水还田水质重金属、无机盐浓度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表1、表2中旱作农田灌溉水质标准限值。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为减少建设过程中施工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做到文明施工和清洁施工,加强场地内的建材管理、及时清运场地内的废弃垃圾;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搅拌;避免大风天气作业;运输垃圾车辆必须用密闭专用车辆,防止遗洒飞扬,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现象;周密安排进入工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出入现场各种车辆应保持车况良好,车体整洁,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场外。运营期,项目淀粉干燥、筛分、包装生产期间产生淀粉经负压集粉装置收集,采用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蛋白质提取粉尘经采用1台布袋除尘器进行蛋白质粉尘回收处理,处理后的粉尘于车间内部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生物质蒸汽锅炉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0m高烟囱排放。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夜间禁止运输和施工,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噪声限值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施工废料、生活垃圾和少量建筑,项目废包装及施工废料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建筑垃圾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处置点。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锅炉灰渣、除尘灰、废布袋、汁水储存池底泥及板框压滤污泥、清洗泥沙、薯渣、生活垃圾。厂区内设置若干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根据固废产生的实际情况及时清运固废,使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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