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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援建镇**扶贫产业园(高山大地片区)的厂房
五年使用权拍租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租。相关事项如下: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法
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满足的条件:
1.法人及其他组织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如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按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后办理竞租登记手续;
2.自然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银行卡正反面及开户行信息,按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后办理竞租登记手续。
(二)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方式
1.竞租保证金:单层为10000元,交纳一份保证金只能成交一个标的,欲竞租多个标的的,保证金以此类推。若竞租人违约,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竞租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在2026年6月11日16:30前到账,竞租保证金必须以转账、网银、电汇的方式转入保证金账户,逾期到账或者以现金缴存方式的视为无效(交款人与竞租报名人必须是同一名称)。
3.拍租结束后,承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其他竞租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账户退还。
保证金账户:
户 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旧府支行
账 号:240********001227
(三)特别说明
1.拍租成交后,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享有该厂房的经营管理、使用等权利。租赁到期后,由相关权益人无条件收回,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2.委托人以标的现状委托拍租,面积仅供参考,无论实际面积增加或减少,成交价款不变;竞租人应实地查勘并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一经竞得后不得再以任何标的现状为由拒付竞租成交款项。
3.租赁期间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人负责,委托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租赁期满,委托人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对厂房的装修装饰等投资;未经委托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原厂房结构,若违法违规使用所带来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厂房不能用于化工原料、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分装、销售等相关经营活动;不得开展产生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异味等高污染的生产经营作业;不得从事产生持续性超标噪声、振动,影响周边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用于危险物品储存仓库。
5.未尽事项详见《拍租文件》。
三、报名时间
2026年6月9日至6月11日上午9:00—11:30,14:30—17:00。
四、报名地点
****饭店一楼。
5、 标的展示
2026年6月9日至6月11日实地展示。
6、 拍租时间
2026年6月12日9时30分。
7、 拍租地点
****四楼会议室。
8、 联 系 人
耿禧(172****4191)、杨世先(188****6207)
本公告在**融媒、**微生活、****协会(https://www.****.com/)上发布。
特此公告
**** 云****公司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