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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农委〔2026〕82号
发文日期: 2026-05-11 15:53:06
公开主体: ****
发布日期: 2026.****.15
****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报金泽****良种场设施农用地备案的函》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种场,位于金泽镇任屯村,流转面积238亩,以水产养殖为主。因鱼塘硬化,干塘时被纳入违法卫片,该处设施符合生产设施标准。根据《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施〔2020〕591号)文件规定,同意你镇按流程要求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请你镇对照《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施〔2020〕591号)文件要求,加强对项目监管,确保农地农用。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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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