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索引号: ****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农委〔2026〕83号
发文日期: 2026-05-11 15:56:16
公开主体: 上****村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6.****.15
****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报金泽镇南新村******社设施农用地项目备案的函》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社,位于金泽镇南新村,流转面积42亩,以特色水果为主。鉴于标准化、规范化生产需要,提升基地综合生产服务能力,需要配备库房、管理用房、货物装卸场地等附属设施。根据《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施〔2020〕591号)文件规定,同意你镇按流程要求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请你镇对照《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施〔2020〕591号)文件要求,加强对项目监管,确保农地农用。
特此函复。
。上****村委员会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