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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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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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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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性质 文件发布人 公示发布时间
****储备库**项目-****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
****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
正常******公司
2026-06-01
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 合同金额 合同单位(甲方) 合同单位 合同期限 合同签署时间 质量要求 合同主要内容 其他内容
****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914********1662219
****/龙****公司(联合体)914********277592F
****/龙****公司(联合体)****79870.96
********/龙****公司(联合体)
22026-05-19
1.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技术规范、有关操作规程、验收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本工程质量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n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无偿进行返工包括拆除和重新施工等,直到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及相关检测、验收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n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遵守施工现场相关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及工地各种管理规定。按规定开展绿色、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与质量合格。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维权费用(鉴定费、律师费等)。\n4.所有的施工材料及施工工艺均以施工图纸或发包人要求为准。
合同工期\n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月30日。\n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2月18日。\n工期总日历天数: 63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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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内容【门户前台展示,供用户下载】 ****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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