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督察发现,**区******公司、**市****公司、**区******公司等12家企业VOCs治理多采用单一活性炭吸附工艺,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普遍存在。
二、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
完善辖区的铸造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监督其正常运行。
三、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方案中整改措施:
1.****分局对辖区相关铸造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责令整改。
2.督促辖区铸造企业履行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巡查与维护,并规范建立运行台账,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3.对辖区铸造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采用单一活性炭吸附工艺的,督促指导企业充分论证;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督促企业制定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方案;对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的,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涉嫌违法问题的,依法予以查处。
落实情况:
1.下沉督察检查**区9家企业:
******公司已将单一活性炭吸附工艺更改为双层活性炭吸附工艺,****分局督促企业及时更换活性炭,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欧昊精密****公司、******公司、**区亦佳芮机械设备安装部、******公司、****公司、****制品厂6家企业已按规**装污染防治设施,****分局督促企业依照要求进行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另有2****分局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公司因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公司因未密闭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环境局**分局立案处罚。截至目前违法行为已整改,****分局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分局持续开展铸造企业执法检查,督促辖区铸造企业履行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巡查与维护,并规范建立运行台账,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3.****分局组织开展铸造行业专项整治。
一是摸清全区铸造企业底数,对辖区铸造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针对目前存在的铸造企业,对其发改立项、环保手续、主要产品、产能、设备、工艺流程、采取的污染防治设施等进行摸排。共摸排企业78家。
二是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管控,特别是废气治理方面,督促辖区铸造企业履行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巡查与维护,并规范建立运行台账,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对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的,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涉嫌环境违法问题的,依法予以查处。共查处企业18家,查处的企业均已整改完毕。
四、验收情况
2026年3月,**区通过现场核查等方式,对该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自我验收,并上报市级部门复核。2026年4月,****环境局完成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