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主**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第2包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主**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第2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新站区**北路新站经济总部大厦A幢2-703、704室
中标金额:****300.00元
评审报价:****300.00元
评审总得分:93.1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县主**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第2包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县主**园林绿化养护项目。项目分2个包,第1包为主**绿化养护宁芜路以西,绿化养护总面积为695157.79平方米(含绿化补植、公园游园基础设施维修及更新等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非包干部分费用40万元),第2包为主**绿化养护宁芜路以东,绿化养护总面积为572760平方米(含绿化补植、公园游园基础设施维修及更新等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非包干部分费用40万元)。项目内容为乔灌木草坪养护、病虫害防治、绿化修剪、草籽播撒、施肥、驿站公厕保洁、亮化维护、灾害性天气应对(防火、抗旱、防台风、抗雪灾等)、绿地看管以及苗木稀疏空缺整理补植等园林绿化养护;对公园游园、景观带日常管理、设施维护、安全运行、日常保洁、对有草坪的地方确保每年冬季常绿及道路绿化的日常养护,其中非包干部分费用等相关结算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符合****《**县园林绿化考核办法》(郎建〔2025〕188 号)、《**绿化管养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年期满后,采购人视服务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决定是否顺延,至多顺延2年,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服务标准:符合****《**县园林绿化考核办法》(郎建〔2025〕188号)、《**绿化管养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琳(组长)、云静、王先运、张本柱、方龙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4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镇郎步街道**街39号(原百货大楼第三层),联系电话:191****2572。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中心提起投诉(联系人:武主任 联系方式:0563-****953地址:****财政局209办公室)。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出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县郎步街道中港东路84号
联系方式:方先生 0563-****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镇郎步街道**街39号(原百货大楼第三层)
联系方式:胡工 191****2572 ****@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0563-****103
十、附件
1、下载**县主**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公开招标文件》.pdf
2026年6月1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