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信息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29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2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780****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市**区楚绣东路1号 邮编:264001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酱类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黄务街道**东路1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鲁达****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租赁现有厂房购置自动切片机、全自动电磁炒锅、全自动电磁煮锅、U型搅拌槽等主要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酱类调味品210t。该项目性质为**,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一同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总排污口废水污染物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6.5m高排气筒DA001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标准要求。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关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营运过程中采用减振、隔声等处理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加强各类固体废物管理,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等相关工作,避免二次污染。 (五)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严格落实项目区分区防渗措施,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工作,避免发生“跑、冒、滴、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