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街道核心村林地补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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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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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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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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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街道核心村林地补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新庄街道核心村林地补充项目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市新庄街道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等

2.4合同估算价:约30.44万元

2.5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同时,投标人自2023年5月 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绿化工程,须同时提供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以上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若有质疑、投诉等情况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需要原件核查时能提供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须同时提供获得职称证书前有关专业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委员会评审),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5年12月-2026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资格审查条件: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7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5日(非工作日除外)上午8:00至11:00时,下午1:30至4:0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3条资料前往****204室(**市环科园杏园路108****中心5号楼)处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接收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账 号:320********600002307

交纳形式:招标文件费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招标文件至各投标人预留邮箱。

4.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营业执照②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5年12月-2026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⑤获取招标文件转账证明。

4.4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须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报名的工程名称)

接收单位:****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东氿支行 / 308****07036

账 号:125********0001

交纳形式:不限,投标保证金需以投标人名义提交。

4.5答疑: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9日下午2时00分,地点为**市新庄街****花园物业大楼一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5年12月-2026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④营业执照(副本);⑤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5年12月-2026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⑥业绩证明材料;⑦投标保证金证明。标书代写

注:(1)上述第⑤项及社保交费清单可携带打印的电子证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扫描二维码可查),其他材料需携带原件,上述材料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出席开标会。标书代写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 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 , 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 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 正在办理中 等,不予认可。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 **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 ****办事处网站 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5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 赵女士

联系电话:0510-****3091

联系地址:**市新庄街道

邮政编码:214200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8****8989

联系地址:**市环科园杏园路108****中心5号楼

监管部门

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办事处

联系电话:0510-****3091

联系地址:****办事处

2026年6月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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