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影视协拍服务机构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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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影视拍摄服务保障工作,优化影视产业发展营商环境,整合全市协拍服务**,建立健全影视协拍机构服务体系,提升影视拍摄服务质效,吸引更多优质影视剧组在扬取景拍摄和创作,推动我市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市影视协拍服务机构,经评审后向社会公示入库名单。协拍服务机构采取市场化方式服务于在扬拍摄创作的影视剧组。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申报、择优入库、动态管理、服务优先的原则,面向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影视服务机构、文化企业及相关市场主体开展招募,通过规范遴选、审核、公示等程序,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协拍**库,为在扬影视剧组提供专业化、标准化、便捷化的协拍服务保障。

二、招募对象

依法注册设立,从事影视拍摄配套服务、场地协调、手续代办、后勤保障、群众演员组织、场景**对接、设备租赁、安全保障等相关业务,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三、申报条件

(一)依法完成工商注册1年以上,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状态正常,单位设立以来无重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行业重不良信用信息。

(二)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必要的专业服务人员及相应的服务设备,能够承接影视剧组协拍服务或受其他协拍服务机构委托的服务,具备承接影视拍摄辅助项目的服务能力。

(三)熟悉相关法规、取景**、审批流程,能够为剧组提供拍摄场地协调、行政审批代办、交通、食宿、安保、群众演员、道具设备、应急处置等服务。《表三:可承接服务项目与可用合规**》应达到5个以上服务项目(见附件1)。

(四)具有良好的行业口碑和服务意识,成立以来无重服务投诉、无损害影视产业发展环境的不良行为。

(五)具备影视协拍相关从业经验,成功服务过影视剧组。

四、招募程序

(一)登记受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书面材料及其PDF扫描版,报送至**市文广旅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初审。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初审合格的,进入实地核查环节。

(三)实地核查。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的经营场所、人员配置、服务能力、**储备等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形成核查意见。

(四)综合评审。组织**市影视产业发展协调机制有关成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评审组,结合材料初审、实地核查情况,对照入库标准进行综合评审,拟定入库机构名单。

(五)公示公告。拟定入库名单在市文广旅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入库机构名单并正式向社会发布。

(六)动态更新。协拍**库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对不符合条件、服务不达标的机构予以清退,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补充入库。

五、服务内容与职责

协拍服务机构在与剧组签订委托协议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承接以下服务内容:

(一)咨询。为有需要的剧组提供影视拍摄相关、审批流程、取景**等咨询服务;

(二)手续代办。协助剧组办理拍摄备案、场地使用、交通管制、安全报备、临时许可等相关手续;

(三)**对接。统筹协调全市影视取景地、场地**,对接酒店、餐饮、交通、设备租赁、群众演员等配套服务;

(四)现场保障。协助剧组拍摄现场秩序维护、安全管理、后勤保障、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

(五)信息报送。按要求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剧组拍摄信息、服务台账、问题反馈等;

协拍机构还应完成有关部门交办影视服务相关工作。

六、所需材料

申报单位须按要求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一)《**市影视协拍机构登记表》;

(二)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五)专业服务团队人员名单、社保缴纳证明、从业资质或相关专业证明材料;

(六)成立以来影视协拍相关业绩证明(服务合同、剧组证明、项目资料、获奖荣誉等);

(七)入库承诺、服务承诺、内部管理制度(含服务规范、安全管理、投诉处理、保密制度等);

(八)信用查询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国等平台);

(九)其他补充材料。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及入库资格,列入行业不良名单。

(二)入库协拍机构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我市影视产业相关管理规定,恪守行业职业道德,规范服务行为,维护**影视产业良好形象。

(三)本次招募不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申报单位自行承担材料准备、报送等相关成本。

(****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宣传部****5769、**市文广旅局****0550;材料报送地址:**市秋雨东路29号1号楼209室,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1:**市影视协拍服务机构登记表.xlsx

附件2:申报**市影视协拍服务机构入库承诺书.docx

附件3:**市影视协拍服务机构合规履约承诺书.docx

附件4:影视协拍服务规范(供参考).docx



****宣传部 ****

2026年6月1日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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