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S324吴山界至隐贤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吴山界至茶庵段)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S324吴山界至隐贤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吴山界至茶庵段)答疑澄清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S324吴山界至隐贤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吴山界至茶庵段)(项目标段编号:****,下称本项目)发布答疑澄清如下:
一、提问回复
提问1:本项目企业业绩是否是在满足资格审查企业业绩的基础上再额外增加一个企业业绩得满分
回复1:本项目两个标段的企业业绩评分项满分均为10分,在满足资格审查企业业绩的基础上额外再提供一个“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业绩时间以交工时间或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1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公路工程等级为一级及以上)的施工业绩。(注:上述业绩须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大中修和纯养护工程)且上述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及以上。)若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打分项企业业绩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且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对企业业绩的要求,对应标段的企业业绩评分项即可得满分10分。标书代写
二、其他修改
修改1:本项目评分标准中项目经理业绩(15分)中的“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时间以交工时间或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1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公路工程等级为一级及以上)的施工业绩。(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要在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一职,否则不予认可;上述业绩须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大中修和纯养护工程)且上述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及以上。),每具有一项业绩得4分,最多得4分;”此小项评分项删除,此项评分项对应得分4分删除,不做评审,对应的本项目两个标段的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均由100分调整为96分。标书代写
修改2:本项目两个标段履约信誉评分标准中的规定:“达到A级的,每提供一年得2分”修改为“上述规定的年度任意一年达到A级的,得12分,若提供的信用评价仅有A级信用评价,则本小项最高分得12分”。
修改3:价审专班的咨询费用并非是部门收费,本项表述修改为“清单及控制价二次审核费:本项目清单及控制价的二次审核由造价咨询单位完成并出具清单及控制价审核报告,总计咨询服务费按实计取(21000元),每个标段各一半,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分别向相关单位指定账户支付。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列。”
修改4:请各投标人下****一中的“澄”字软件版制作投标文件。
注:其他内容不变,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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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六月一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