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
播****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拟对持有的**市播****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市播****公司
所 在 地:**市
债权总额:305,380,331.18元
担保方式:抵押保证、保证担保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3月20日,资产总额为305,380,331.18元,其中本金161,984,987.36元,利息143,295,343.82元(含利息、罚息、复利),其他债权100,000.00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保证担保。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或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计算****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为准。
截止日期:2026年3月20日;单位:元
| 序号 |
债务人 |
借款合同编号 |
本金余额 |
累计欠息 |
其他债权 |
担保情况 |
备注 |
| 1 |
**市播****公司 |
**** |
161,984,987.36 |
143,295,343.82 |
100,000.00 |
1、抵押:**市**区城****集团****公司名下的三块土地,面积25.2万㎡。 |
1. **市播****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15320K,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及开发、利用、配置;水**保护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利设施管理咨询服务、水利**开发利用咨询服务;水务咨询服务;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凭资质开展经营活动)、水利工程沿线规定区域内的广告发布、水利工程设备销售,企业系国有企业但经营困难,已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高消费。全资控股股东为**市**区城****集团****公司。
2. **市**区城****集团****公司(简称:****公司)成立于2000年09月1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5568XB,注册资本161,570.83万元,经营范围:城市规划建设及投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旅游项目建设投资开发、物业管理、汽车租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非危险化工产品、橡胶、矿产品的销售,企业系国有企业但经营困难,已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高消费。全资控股股东****集团****公司。
3. 该户债权已诉讼,并已执行终本。
4. ****公司名下持有的,位于**市****社区3宗商住用地,面积25.2万平方米,第二顺位抵押,净地未开发。抵押物临近主干道,紧邻****公司外侧,周边多为建材市场、生产制造型企业;地块内有搭建临时板房,且有1条硬化道路;外围修建围墙,地块入口已封闭,无法进入查看,入口处挂有“****公司年产55万吨金属制品异地整体搬迁项目”立牌。
二、瑕疵披露
上述债权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一)与债权资产相关的借款人和/或担保人和/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二)上述债权资产借款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三)债权资产的担保合同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无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四)债权金额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而致与实际金额不符、存在应付而未付费用或已支付而未扣减的情形;
(五)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可能为复印件,或主从债权证明文件缺失或不完整;
(六)抵押物可能存在被第三方占用或土地出让金未缴纳的情形。
三、交易对象与交易条件
(一)交易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资产转****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企业及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人为自然人的,不属于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担保****公司;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亦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3、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标的资产原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受让人应在成交确认前出具相关承诺书,承诺受让人满足交易资格。
(二)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四、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5月29日
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五、处置方式:
按照《****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转让等。
六、其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周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180****5125、187****4600
通讯地址:**市**区枣山路11号港天大厦1幢1单元4层
受理举报事项
分****纪委办公室)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51-****0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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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