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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卓小芳等4户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地址在**县罗阳镇文祥大道安置点WX-02-07-9地块,其建筑布局见附图,现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联系电话:0577-****2410)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卓小芳等4户安置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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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日
附件:
| 序号 | 申请人(户主) | 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拟安排理由 | 备注 |
| 1 | 卓小芳 | 50.7 | 296.46 | 拆**置 | 第8幢**号 |
| 2 | 陶院、彭林爱 | 50.7 | 296.46 | 拆**置 | 第12幢**号 |
| 3 | 林斌 | 50.7 | 296.46 | 拆**置 | 第13幢**号 |
| 4 | 毛春国、夏兰英、毛凌翔 | 50.7 | 296.46 | 拆**置 | 第13幢**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