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开展“****年出栏13000****养殖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年出栏13000****养殖场项目
2、项目性质:扩建
3、项目选址:**市**区活道镇官塘村路口东侧1500米官塘竹迳
4、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为4000万元,总占地面积39960平方米,建筑面积8434.1平方米,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主要在现有项目空置猪舍内进行扩建,不**猪舍,对现有生产工艺进行改进,并对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出栏商品育肥猪13000头。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朱总 联系电话:135****2530
通讯地址:**市**区活道镇官塘村路口东侧1500米官塘竹迳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89****5320
通讯地址:**市**区**路7号3栋第五层501之二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链接: https://pan.**.com/s/1UbLDaiLEMZp2b_NAIhl2fgpwd=r47h 提取码: r47h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要求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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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