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农机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农机办〔2025〕28号)要求,现就申报2027年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实施单位)
******社**机棚库补助项目:**区内自筹资金******社。
(二)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能力建设奖补项目:主要支持**区内从事水稻、糖料蔗农业生产相关的******社、家庭农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等。
(三)从事其他农作物(玉米、大豆、水果、茶叶、蔬菜)生产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申报,农机化作业面积按《2026年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指南》执行,其他条件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项目管理
(一)按照《**农机化项目管理办法》要求,2027年农机化推广项目按照“定期申报,适时增补”原则,实行“自主申报、县市逐级审核、自治区组织评审”的流程组建项目库,并通过**农机化项目管理平台对项目进行信息化、规范化管理。
(二)2025年申报并已纳入2026年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项目库,但未获得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需按照2027年项目申报指南重新申报,方可进入2027年项目库。2027年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项目库的项目可根据实际作递补项目调剂使用。
(三)入库项目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要求,结合各地农业机械化现状、财政资金数量等,由自治区级遴选相关项目和实施主体。2026年1月1日以后已竣工或在建的项目,符合2027年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项目支持范围的,可优先支持。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以下统称县)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机化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申报指南学习研究,准确把握项目申报主体、申报条件、财政资金标准和资金使用范围等具体要求,县级农机部门要组织发动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业主申报,深入指导业主做好项目申报方案制定等其他前期准备,市级农机部门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初审工作。
(二)申报时间要求。各市、县农机部门要按照项目申报流程,于2026年7月15日前通过农机化项目管理平台完成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审核等工作。未尽事宜,****中心产业发展部,联系人:何潇,联系电话:0771—****390。
(三)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项目入库申请表。
2.项目入库申报方案。
3.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4.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或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分布红线图复印件。
5.建设内容涉及到建设用地的,必须具有合法的用地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用地现状图照片。
6.农机化作业面积佐证需提供项目申请入库当年度或上一年度作业终端轨迹图或人工核验佐证材料。
7.提供当前外观、办公场所、运行制度、农机原值(发票)、维修区域等图片佐证材料。
8.获**誉及其他优先扶持证明材料。
附件:1.2027年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请表(模板)
3.项目申报方案(模板)
****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