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验收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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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确保划定成果高质高效,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验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背景与目的

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是强化河湖空间管控、保障防洪安全和水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工作。开展第三方验收,旨在客观、公正地评价划定成果是否满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问题,为划定成果依法公布、上图入库和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提供依据。本次遴选旨在择优确定具备相应资质和验收经验的单位,确保验收工作科学、严谨、高效。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示范区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成果验收项目

2.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涉及11条河流。验收范围与划定工作范围一致。

3. 主要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基础资料完整性、合规性验收:检查地形图、水文资料、防洪规划、土地利用现状等基础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2)划定依据合规性验收:核实划定是否依据现行技术规范,有堤防河段是否以堤防背水侧堤脚线为基准并满足护堤地要求,无堤防河段是否以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与岸边的交线进行划定,是否存在故意缩窄行洪空间、避让敏感区域等问题;

(3)现场勘测及测量成果验收:对关键节点、界桩位置等进行抽测,核对测量数据精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4)划定成果图件及报告验收:审查划定报告、成果图(含电子图)是否内容完整、表达准确、图式规范;

(5)界桩埋设及标识验收:核实界桩埋设位置、密度、规格、编号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公众公示及意见处理情况验收:检查划定成果公示、相关权利人意见征求及处置情况;

(7)编制验收报告:出具包含验收结论、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的正式验收报告。

4. 验收标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规范》(SL/T 852—2025)、《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及国家、省相关技术文件。

5. 预算金额:人民币4.5万元(最高限价)。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验收工作并提交验收报告。

三、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资质要求(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即可):

(1)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2)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量测类);

(3)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水利水电或测绘专业);

(4)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3. 独立性要求:报名单位不得与承担本项目划定工作的技术服务单位为同一家单位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信誉要求:报名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用公开遴选方式,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验收单位。

五、报名及遴选流程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5日18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2. 报名方式:报名单位****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地址:示范区富商大道宋城路新发大厦808室)。报价资料包括: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函(含详细报价说明,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1. 报名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概不退还,请自行备份。

2. 报名单位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划定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未主动回避的,将取消遴选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理。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示范区富商大道宋城路新发大厦808室

联 系 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03703-****987

特此公告。

附件:报价函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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