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9****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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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区**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301室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311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生产展示柜3000套、五金配件3000套项目 | **市**区瓶窑镇石濑村凤都工业二区园东路4号 | **** | ****公司 | ****位于**市**区瓶窑镇凤都工业二区园东路4号,年产展示柜2000台,五金配件3000套;现企业在现有场地内技改,新购置锯板机、直钉枪、电钻、氩弧焊机等设备,更新喷漆房、环保处理设施等设备,改建后预计年产展示柜3000台,五金配件3000套。项目已****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切管、钻孔、抛光、打磨金属粉尘无组织排放;雕刻、锯板木质粉尘经布袋除尘设施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砂光打磨粉尘经布袋式脉冲打磨除尘柜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胶水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处理设施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油漆废气、喷枪清洗废气采用1套水旋柜+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3)噪声:本项目实施后通过减震隔声等措施,项目东侧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昼间标准要求,南侧、西侧、北侧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昼间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收集的废木材边角料、废金属边角料、收集的木质粉尘、收集的金属粉尘、废一般包装材料、废无铅焊丝、废次品、废布袋、废抛光轮、砂纸和砂带定期外售处置;废包装桶、漆渣、水帘喷漆废液、喷枪清洗废液、废抹布、废机油、废干式过滤棉、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