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生猪屠宰及食品加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书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县生猪屠宰及食品加工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2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省**市**县**镇芮集村、****处理厂东北处),项目一期规划面积28439.2 hm2(42.66亩),总建筑面积为19740m2。建设生产区(用于屠宰加工)和辅助生产区(用于仓储,不涉及产品加工生产),布设2条机械化生猪屠宰生产线,建成后实现年屠宰生猪30万头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经取得****委员会备案表,项目代码:****,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降低,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并重点落实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做到工地周边设置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进行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即为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相关标准执行。
2.严格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项目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洒水降尘、设备清洗等对水质要求不高的施工工序。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处理厂处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和**市有关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施工扰民事件的发生。
4.严格落实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尽量减少建筑材料在运输、装卸、施工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堆放点存放****管理部门核准的合法消纳场所或**化利用厂,严禁擅自倾倒或随意处置。
5.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基础开挖时,施工方应考虑防雨布等临时遮盖措施,保护开挖形成的临时堆土及开挖裸露面,防止遇降雨造成水土流失。在主体工程完工后,按照规划采取厂区绿化或硬化措施。
(二)运营期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猪待宰圈采用单独分区车间,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采用生物过滤除臭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屠宰车间定期喷洒除臭剂,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采用喷淋+生物过滤除臭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通过生物过滤除臭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器,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4高空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油烟专用通道高空排放。
待宰车间设置专人管理,定期喷洒除臭剂,粪便日产日清,减少恶臭源的散发;污水处理站产臭单元封闭,喷洒除臭剂,栅渣及脱水后污泥及时清理;屠宰车间内粪便、肠胃内容物及时清理,定期喷洒除臭剂。厂界周边定期喷洒除臭剂、周边绿化,减小无组织废气影响。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生产区雨水及辅助生产区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容积:300m3)****处理站处理,辅助生产区后期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和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能力:800t/d,处理工艺:格栅+超微过滤+隔油初沉+调节+气浮+厌氧+缺氧+好氧+二沉),****处理站处理的废****处理厂纳管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屠宰前先致晕,避免在屠杀过程中的猪叫声;车间内部合理布局,加强对生产设备的保养、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通过厂房隔声、减振等方法再经过距离衰减,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是病死猪及不合格病肉、待宰圈粪便、胃肠内容物、不可食内脏、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废包装袋、废在线试剂以及生活垃圾等。其中一般固废病死猪及不合格病肉、不可食内脏委托****进行无害化处置,待宰圈粪便、胃肠内容物、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外运******公司制作有机肥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在线试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50m2),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日产日清。
5.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通过采取选择质量可靠、密封性好的设备,采用耐腐蚀、耐压管道及构筑物做好防渗处理等相应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避免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6.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定期演练。项目设置1座有效容积为500m3的应急事故池,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落实初期雨水池及切换装置,并落实可靠的雨、污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任何状态下生产废水、事故废水及雨水不得直接进入架河、淮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
7.以项目厂界为起点外延300m范围设为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设施或环境不相容建设项目。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8.项目应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联系方式:电话:0554-****872
联系地址:**市高新区泰康街200****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