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宫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人(邝华绿等30户,名单见附件1):
****文化宫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置换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68号)等相关规定,我区已依法委托****,完成本项目邝华绿等 30 户被征收人安置房价值评估工作。现将分户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一、评估基本信息
(一)评估机构:****(资质等级:二级,资质证书编号:914********167987K)。
(二)评估目的:****文化宫片区改造项目邝华绿等30户被征收人安置房置换补偿方案的制定提供价格依据。
(三)评估对象:
1.****文化宫片区原地安置房参照价值;
2.拟置换安置房源(**市屏丰安置小区住宅、裕丰家园住宅小区住宅)的市场价值。
(四)价值时点:异地安置房源市场价值评估时点为2026年5月11日。
二、评估结果
原选定的安置房以及拟置换的位于**市屏丰安置小区住宅、裕丰家园住宅小区住宅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结果,包含安置房坐落位置、建筑面积、单价、总评估价值、评估报告编号等完整信息。房地产价值评估结果明细详见附件:《房地产估价报告》。
三、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限自2026年6月1日起至2026年6月7日止(7日)。
本公示在****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发布。
四、公示期内异议处理
1.被征收人对本次公示的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房地产估价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书面申请复核评估。书面复核申请应载明异议事项、理由及依据,并由被征收人签名或盖章。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向**市房****委员会申请专家鉴定。
2.公示期间,被征收人可前往****文化宫****指挥部现场查阅完整评估报告、评估技术说明、评估依据材料。
咨询地址:****轴承厂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重秋 电话:173****9777
张家伟 电话:181****1112
蒋** 电话:158****0025
何民艳 电话:189****9513
李配秋 电话:181****6507
姜志伟 电话:151****8836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特此公示。
附件:1.被征收人名单(共30户)
2.房地产估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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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日
附件1
被征收人名单(共30户,按公布序号排列)。
1.邝华绿;2.袁芬配;3.梁振;4.魏华泰;5.周萌;6.周仕祥;7.刘跃飞;8.戴淑云 (已故),由黄建国、黄丽红、黄**作为权利承受人参与;(注:“戴淑云”一户因产权人已故,由其权利承受人黄建国、黄丽红、黄**共同参与协商选定。如后续完成继承登记,应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产权人为准。)9.王秀云;10.李秀兰、杨拥军;11.方桂英;12.王方卿已故,由王跃华、王爱容、王庆华、王志娥、王**作为权利承受人参与;(注:“王方卿”一户因产权人已故,由其权利承受人王跃华、王爱容、王庆华、王志娥、王**共同参与协商选定。如后续完成继承登记,应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产权人为准。)13.李国强;14.刘旭华;15.呙安胜;16.康炜;17.**花、尹丹;18.蔡金喜;19.展玉屏;20.莫菲;21.姚高生;22.潘玉祠;23.黎森;24.申**;25.宋江惠;26.申玉琦;27.李叙东;28.李敏;29.范贤文、申娟;30.陈龙泽。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