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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FZ09102-0800-2026-00098 | 文号 | 连发改基建〔2026〕97号 |
| 发布机构 | ****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6-05-27 |
| 标题 | 关于**县湖心水岸北侧道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县湖心水岸北侧道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
**县****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湖心水岸北侧道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县湖心水岸北侧道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县****公司
二、建设地点:敖江镇青塘村(按规划要求实施)。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拟建**县湖心水岸北侧道路工程,起点位于国优路与可门路交叉口,终点至青塘湖K-09 地块,全长约184.985米,宽12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
四、主要技术标准
(一)道路等级:城市支路;
(二)道路设计车速:20Km/h;
(三)设计荷载:标准轴载BZZ-100。
五、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792.75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72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46万元,基本预备费23.09万元 。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专家组评审和评估报告意见,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