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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供电所房屋设施及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采购编号:
****)公告澄清函(二)
********公司供电所房屋设施及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采购编号:****),采购文件澄清如下:标书代写
一、竞谈公告11.3条原规定:“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现修改为:“11.3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相关规定,如报价人已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则该资质等级等同于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已包含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无需另行提供专项资质。”
二、采购文件凡涉及以上内容,均作此修改。标书代写
****公司
2026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