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惠州市光大水泥企业有限公司光华水泥厂水泥窑生产线技改循环经济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惠州-龙门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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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拟对**市****公司光华水泥厂水泥窑生产线技改循环经济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6-06-01


根据**市****公司光华水泥厂水泥窑生产线技改循环经济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6月02日至2026年06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西路213****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2305

传 真:020-****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市****公司光华水泥厂水泥窑生产线技改循环经济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

******县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在现有厂区范围内依托现有两条水泥熟料线增加协同处置危险废物8万吨/年,包括2万吨/年 HW13类、4万吨/年 HW18类、2万吨/年 HW49类;并采用高铝料(1万吨/年)替代部分原材料。

环评机构

**中正****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水泥窑烟气、含尘废气等。采取有效措施后,分别达标排放。(2)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或依托现有项目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依法依规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5)地下水:厂区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