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公安局电子警察及交通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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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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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电子警察及交通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9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6月0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LBGZ[2026]095-ZC062-2 电子警察系统维修、信号灯系统维修、标线工程、重点路口专项维修、新增系统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区苑陵街16号9层900号 615,000.00 评审总得分:94.33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电子警察及信号灯维修服务项目 / / 1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郭子龙(组长)、井嘉、刘智刚(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10,45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刘泽宽 联系电话:135****0011 机构代码证:914********73363XQ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响应人不足3家,故一标段予以流标。二标段为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详见附件成交公告。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金城大道11号
联系人:冯晓斌
联系方式:****000-26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区**东路55号银泰泰达国际大厦A座8楼
联系人:常女士
联系方式:182****2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女士
联系方式:182****2595
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01
中标通知
灵宝市公安局电子警察及交通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成交公告
当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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