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法院保安服务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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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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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法院保安服务

项目编号

****

采购人单位

****

地址

**市长**泽鸿路二段 327 号

联系电话

187****1458

联系人

周老师

代理机构

****

地址

**市长****镇竹海大道一段398号(竹海丽景)B5号楼

联系电话

李先生

联系人

028-****6437

供应商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297880.9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柒仟捌佰捌拾元玖角)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发改委价格(2015)299 号】等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谈判小组名单

马梅青、王春梅、刘玉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内容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价:268092.81元
服务名称:****法院保安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岗位职责要求配备符合该岗位的服务人员。若有离岗情形,须提前30天提交离岗书面报告,供应商应在服务人员离岗前5个工作日内补足,若未在服务人员离岗前5个工作日内补足的,扣除合同金额1‰/天/人,岗位职责人员无故缺岗3日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供应商应保证所有岗位满岗运行,如有请病假、事假等超过1天的,供应商应安排储备人员临时补岗。 2.本项目未提及的要求或标准应满足现行有效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范等。 3.若文件中引用的相关条款、规范及法律法规有更新,按更新后的条款、规范及法律法规执行。 4.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对于采购人提供的任何形式的任何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内容信息)均为保密信息,仅可用于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任务。除此之外,供应商不得出于任何目的、通过任何途径使用本保密信息。 5.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听从/服从采购人根据本项目制定的各项规定。;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上一年度考核情况续签);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01
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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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信息
2026-05-26
招标公告
长宁县法院保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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