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有机硅硅资源综合利用及装置节能减排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九江-永修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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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有机硅硅**综合利用及装置节能减排提升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1 17:44

信息类别: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6-0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14349/2026-00528 责任部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星火有机硅硅**综合利用及装置节能减排提升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058****环境局)

通讯地址:**省**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中心北附楼B栋(332000)

项目名称

星火有机硅硅**综合利用及装置节能减排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开发区星火工业园********中心坐标东经115°46'51.275",北纬29°06'48.538")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江右****公司

建设项目

概况

本项目属改扩建工程,改扩建后硅**综合利用项目**2套高沸处理装置和1套裂解重排装置。其中,1#高沸处理装置用于处理2#和4#单体合成装置产生的浆渣、甲基氯硅烷,2#高沸处理装置用于处理3#单体合成装置产生的浆渣及2#分馏装置产生的高沸物,两套装置通过过滤、烘干回收硅粉和混合高沸液体,裂解重排装置对1#和2#高沸处理装置产出的混合高沸进行裂解重排反应,生成粗单体送回4#单体合成装置再利用,实现企业内危险废物的自行综合利用;1#、2#氯甲烷装置稀酸减排项目拟对1#和2#氯甲烷合成装置工艺进行优化,提高反应系统HCl的转化率,1#氯甲烷合成装置设计产能不变,将2#氯甲烷合成装置由原来的180kt/a提升至200kt/a;精馏能源节约项目拟对现有的1#和2#分馏装置在不改变处理能力的情况下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提升;合成细粉再利用项目主要对现有4#单体合成装置增加一个细粉罐用于接收2#单体合成装置旋风分离产生的硅粉,利用4#单体合成装置以**2#单体合成装置开车时间,2#单体合成装置设计产能由原来的176kt/a提升至180kt/a。

本项目建设分为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四个部分。主体工程为1#氯甲烷合成装置、2#氯甲烷合成装置、2#单体合成装置、4#单体合成装置、1#分馏装置、2#分馏装置依托厂内已有车间,其中1#分馏装置后系统装置停用,**1#高沸处理及裂解重排装置、2#高沸处理装置。储运工程原料库3(U01)、罐区(甲醇储罐、盐酸储罐、硫酸储罐、氯甲烷储罐、粗单体储罐、NaOH罐)、单体罐区(2#分馏))等依托现有项目。公用工程中供热工程、制氮和供空气工程、制冷工程、循环水系统、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供气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系统和冷冻系统均依托现有已建工程。环保工程新增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15m排气筒排放,其他均依托现有车间废气处理措施和排气筒、现有2#焚烧炉和3#焚烧炉;依托厂区现有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一级隔油+二级隔油+调节池+气浮池+铁碳池+中和絮凝沉淀池+ABR厌氧生化处理池+LBQ好氧生化处理池+回流沉淀池+混凝池+絮凝沉淀池+高效低耗臭氧催化氧化+出水监测池,处理能力为8000t/d),依托厂区现有容积约为6500t的危废暂存库;依托现有厂区事故应急池和消防废水池(兼初期雨水池),消防废水池设置有4个,有效容积分别为5000m3、9500m3、5000m3、2800m3。事故应急池设置有3个,污水处理站1个有效容积为12000m3,生产区2个(有效容积5000m3、2400m3)。

本项目总投资为2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392.8万元,占总投资的4.97%。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年生产333天,生产装置年操作8000h。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影响预测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计算结果,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小于30%;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影响后,主要污染物的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1#高沸处理装置及裂解重排车间、2#高沸处理装置车间、1#氯甲烷合成装置车间、2#氯甲烷合成装置车间、1#分馏装置车间、2#分馏装置车间、2#有机单体合成装置车间、4#有机单体合成装置车间无组织防护距离为50m。根据****目前已批复项目,现有卫生防护距离为:一分厂主生产车间设置了200m防护距离,**三分厂生产车间设置200m防护距离,有机硅下游技改装置车间设置200m的防护距离,****处理站设置了100m的防护距离,上述工程防护距离均未超出厂界范围;现有氯碱分厂防护距离(为氯碱车间边界外700m)和4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工程之一期2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技改项目防护距离(焚烧炉边界外1000m)、现有项目防护距离1000m范围内居民均已搬迁完毕,并做好了安置工作。结合厂区现有工程防护距离,本技改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整个厂区的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在现有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距离厂区最近的敏感点为厂界西南面500m的艾城镇,项目周边为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分布,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二)地表水影响预测

本项目****处理站后,处理后尾水水质能够达到《**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852-2015)高效集约发展区中污水处理系统标准、《****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2025年修改单)一级B标准、《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直接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以及2024年修改单直接排放标准中的较严值标准要求后排入杨柳津河,因此项目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的影响较小。。

(三)噪声影响预测

本项目新增设备较少,主要设备基本依托现有生产设施,噪声源强主要来自于各类泵等生产设备。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化”的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严格按照固体废物管理法,确保固体废物在中转、运输和综合利用的过程中不造成二次污染的情况下,加强生产管理,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综上所述,企业必须能按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五)地下水/土壤影响分析

针对可能发生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做好重点污染防治区各区域防渗措施后,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影响较小。

(六)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发生物质泄漏风险的概率极小,通过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可以较为有效地防治风险事故的发生和有效处置,并结合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不断制定和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本项目所发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较低的水平,且风险发生概率及危害将低于国内同类企业水平,本项目的事故风险属于可接受水平。运营期间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需制定风险事故的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必要时,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处理站处理,采用“一级隔油+二级隔油+调节池+气浮池+铁碳池+中和絮凝沉淀池+ABR厌氧生化处理池+LBQ好氧生化处理池+回流沉淀池+混凝池+絮凝沉淀池+HPOD臭氧氧化深度净化处理+出水监测池”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污水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852-2015)高效集约发展区中污水处理系统标准、《****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2025年修改单)一级B标准、《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直接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以及2024年修改单直接排放标准中的较严值标准要求后排入杨柳津河。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焚烧炉处理,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焚烧炉烟气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标准要求、TVOC、氯甲烷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和表2中排放限值;其他有组织粉尘、HCl废气满足企业承诺的浓度限值。无组织颗粒物、HCl、甲醇以及氯甲烷等满足企业承诺的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标准限值。导热油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要求。

(三)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是危险废物,包括废粉、有机硅废渣、黑色水解物、浆渣、高沸物和废布袋、稀硫酸等,废粉、有机硅废渣、黑色水解物、稀硫酸和废布袋经收集后将其交由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浆渣、高沸物等本企业综合利用。

本项目依托现有厂区容积约为6500t的危废暂存库,其中共设置3个丙类库,2个甲类库,2个独立库棚(标注为4大3小,共7个库房,均为单层建筑),总库容面积约4050m2,危废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暂存设施。

(五)地下水

在工程设计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设备,实施清洁生产,防止跑冒滴漏,防止污染物泄漏;厂区道路硬化,注意工作场所地面、排水管道、废水收集池的防腐防渗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及相应的标准规范施工,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厂区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露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入渗地下。项目重点防渗区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危险仓库、原料及产品储存区、消防废水兼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废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等,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0m,渗透系数K≤1×10-7cm/s的要求进行防渗处理,采用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10cm/s);或面层可采用防渗涂料面层或防渗钢筋钢钎混凝土面层(渗透系数1.0×10-12cm/s);一般防渗区主要为机柜间等,按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简单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控制室、厂区道路等。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措施,完善专门的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措施,并应与其它应急预案相协调。一旦发现污水渗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地下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结合周边民井,建立地下水环境长期监测网络;排污管道尽量做到“可视化”,一旦排污管道出现泄漏可得到及时发现和控制,可降低污水渗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的概率。

(六)土壤

对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及环保设施等区域采取严格的硬化及防渗处理;采取高效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故障后立即停工整修;在厂区内及周边种植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利用植物吸附作用减少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七)风险

企业现有事故应急池和消防废水池(兼初期雨水池),消防废水池设置有4个,有效容积分别为5000m3、9500m3、5000m3、2800m3。事故应急池设置有3个,污水处理站1个有效容积为12000m3,生产区2个(有效容积5000m3、2400m3)。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停止生产,在进行应急救援之前,必须先关闭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打开连接事故应急池管道的阀门,同时启用事故应急排污泵,将废水收集至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外环境。事故应急池平时不能作其它用。建设单位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废水收集池,一旦产生消防废水应收集至消防废水收集池经处理达标后方能外排,严禁消防废水不经处理直接外排。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平时不能作其它用。加强化学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及时修订企业环境应急监测计划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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