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百****公司峒忙屯养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的函》及《**百****公司峒忙屯养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名称:
**百****公司峒忙屯养猪项目
二、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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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概况:
**百****公司峒忙屯养猪项目位于****市**区百育镇四那村峒忙屯2组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7°0′20.20″,北纬23°41′47.75″,属**建设类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8539.79m2,总建筑面积3682m2,项目养殖规模为日常存栏肉猪2450头,年出栏肉猪4900头,建设内容包括:养猪棚、赶猪平台、生活区、电房、料塔、水池、化粪池、沼气池、氧化塘等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停车场、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等。项目建筑密度43.12%,容积率0.43,绿化率21.01%,绿化面积1793.88m2。项目单元划分为主体工程区、临时堆土场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50万元,项目已于2025年8月动工,于2026年5月完工,总工期为10个月,本项目为补报水土保持方案。
四、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0.85hm2。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西南岩溶区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0,表土保护率达95%,渣土防护率达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6%,林草覆盖率达21%。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
(五)本项目开挖土石方量6073m3,回填土石方量6073m3,挖填土石方平衡,不设置弃渣场。
(六)根据《****物价局 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调整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7〕37号)规定:对于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征占用地面积计征,征收标准按1.10元/m2计列,本项目占用地面积8539.79m2,需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9393.77元。
五、其他工作要求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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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