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田阳县田州河头塘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广西-百色-田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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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田州河头塘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6-05-27 10:05

******管理站: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县田州河头塘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函》及《****县田州河头塘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名称:

****县田州河头塘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

二、项目代码:

****

三、项目概况:

****县田州河头塘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位于****市**区**田州河头塘镇河段左岸**段,护岸线起始**州大桥上游约150m处(东经106°55′36.78″,北纬23°45′1.35″),终点至上游敢壮大道下游约1430m处(东经106°54′45.25″,北纬23°44′49.69″),属**建设类项目。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防洪整治工程布置于**区**田州河左岸,护岸总长2638m,沿岸布设排水涵8座、下河码头10座、人行拱桥3座。项目单元划分为主体工程区、施工道路区、临时堆土区,项目总投资1800.2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446.59万元,项目已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于2016年12月完工,2024年12月完工验收,本项目为补报水土保持方案。

四、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89hm2。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西南岩溶区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0,表土保护率达95%,渣土防护率达94%,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6%,林草覆盖率达23%。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

(五)本项目开挖土石方量5.30万m3,回填土石方量3.71万m3,无借方,产生余方1.59万m3,均外运至项目附近农田进行培肥用土,不设置弃渣场。

(六)根据《****物价局****水利厅关于调整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7]37号)规定:对于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征占用地面积计征,征收标准按1.10元/m2计列,本项目占用地面积38900.00m2,需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2790.00元。

五、其他工作要求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拢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项目开工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向****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

(四)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审批。

(六)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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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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