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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司法辅助服务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8日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2、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2.更正内容: 原中标公告中“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三年,经与采购人协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一年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收取,现发布本更正公告。 (1)更正前信息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30%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共计:34200.00元;其中一标段:21550.00元;二标段:12650.00元。 收费金额:34,200.00元 (2)更正后信息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30%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共计:16472.00元;其中一标段:10853.00元;二标段:5619.00元。 收费金额:16472.00元 3.本次更正仅修正原中标公告中“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相关内容”,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
| 3、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1日16时37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1、评审地点:主场:****交易中心远程评标一室; 副场1:****交易中心远程评标室;副场2:******交易中心远程评标室。标书代写 2、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4、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监管部门:****财政厅,监管部门联系人:****管理处,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1-****8421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市伊滨区环湖路与******广场B座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835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市**区**路与广利街****服务中心A302室 |
| 联系人:晋建召 |
| 联系方式:0379-****661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晋建召 |
| 联系方式:0379-****6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