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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5-29 |
| 信息名称: | ****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29日受理**区**泉镇清泉湖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新增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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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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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区**泉镇清泉湖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新增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4日。
联系电话: 0516-****5899
邮 箱:****@126.com
通信地址:**市****生态环境局窗口(**市****广场北100米)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 项 目 名 称 | **区**泉镇清泉湖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新增工程项目 |
| 建 设 地 点 | **市**区**泉镇境内 |
| 建 设 单 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集团有限公司 |
| 受 理 日 期 | 2026年5月29日 |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 项 目 概 况 | ****总投资3214.61万元,在**市**区**泉镇境内建设**区**泉镇清泉湖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新增工程项目。建设范围:涵盖两大板块,空间边界清晰。荆台村土地复垦区域,北至茅村龙须**侧、南至高新**侧,总占地面积2.50hm2;清泉湖周边水系生态修复区域:总修复长度约11km,其中子姚**段河道长度2.4km,6条核心灌排水系总长度8566m,具体包括八丁中沟640m、青国路边沟3420m、青年路边沟1030m、二号井引河1060m、排涝支渠1640m、西纬三路边沟785m。 2026年1月,****编制完成了《**区**泉镇清泉湖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新增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于2026年2月21日取得了可研批复(贾经发复〔2026〕29号)。 |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废气,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和恶臭主要治理措施为:①定期对施工现场洒水降尘,设置围挡,对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堆料场要及时加盖篷布。②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降低废气排放。③淤泥及时进行清运处理,车辆运输行驶前对底泥喷洒生物除臭剂,运输工具进行遮盖。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施工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氨、硫化氢及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排放。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施工期施工废水、淤泥干化尾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车辆冲洗等,不外排。施工废水处理后的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标准,GB/T18920-2020中未列出的COD、SS、TP、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工程建设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位置、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环境管理手段,缓解其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表1中标准限值,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营运期正常情况下无固废产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基础开挖土石方(含淤泥)、施工弃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主要治理措施:①建筑垃圾优先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可回收利用的(碎石、渣土)用于临时道路铺设或边坡回填,不可回收的及时清运至指定处置场,严禁随意倾倒。②生活垃圾设置密闭式生活垃圾收集箱,分类收集****处理厂无害化处置;严禁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堆。③淤泥经干化处理后,优先用于绿化用土、农田培肥(经检测达标后),剩余按环保要求运至指定消纳场处置。土石方用于就地土方回填,****政府协调处置,严禁造成二次污染。施工期生活垃圾的贮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一般固废贮存、处置过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并满足相应防渗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中要求。 |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