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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分局****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6-01 17:57 至 2026-06-16 17:57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地块面积(m2) | 3371.49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机关团体用地(0801)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区彩虹一路与珠泉路十字西北角 | |||
| 经度 | 108.676690 | 纬度 | 34.34359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5-14 至 2026-05-24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贺想红 | 单位联系电话 | 130****5502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贺想红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0****5502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分局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贺军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6****6889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区长虹南路9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市2017年度第五十一批统一征收集体建设用地(棚户区改造),调查地块位于**市**区古渡街道**堡村,****供电局110KV变电站(施工中),南至珠泉路,西至**地铁1号线停车库,**彩虹北路,调查地块面积为3371.49m2(约合5.059亩),中心经纬度坐标为E108.67668°,N34.34359°。调查地块原为**市**区古渡街道**堡村的集体用地,******局****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机关团体用地(0801)。项目组于2026年5月12日~2026年5月21日对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显示: (1)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 (2)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固体废物填埋,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地块西侧堆放的建筑垃圾主要是碎砖和水泥块,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 (3)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 (4)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 (5)调查地块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风险。 综上可知,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及历史的使用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因此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