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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现将原招标文件P8页中补充“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浙建质安函〔2025〕366 号),在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清单费用计价时应综合考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现将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日9时00分(**时间)”调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9日9时00分(**时间)”。现将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17时00分(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调整为“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17时00分(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现将原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时间2026年5月30日17时00分(截止时间前在网上答复)”调整为“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时间2026年6月6日17时00分(截止时间前在网上答复)”。现将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2026年6月1日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并就该证明相关内容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调整为“投标人2026年6月8日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并就该证明相关内容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