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大院门禁系统改造(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机关大院门禁系统改造(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修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删除采购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2.特定资格”中以下内容: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1、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加急标书代写 |
2.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5月29日至2026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加急标书代写
更正为:2026年05月29日至2026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6年06月04日15:30(**时间)(**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更正为:2026年06月05日09:00(**时间)(**时间)。
其余内容不变。
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鲤**东街62号
联系方式:姚海滨/0595-****0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工业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0#1001-03单元
联系方式:余明智、卢美艳、张琪琦、180****95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明智、卢美艳、张琪琦
电 话:180****9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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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