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公告: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 (2)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
变更为: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3.2.1、EPC+O标段:
1.本项目诚邀运营单位参与投标,并须同时具备工程施工及设计资质,或者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1)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
(2)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其他设计人员专业要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3.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一致,并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单位提供)
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需具备有效的相应执业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安全员须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施工单位提供)
4.上述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个人缴费明细或可扫描二维码的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明材料。注: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入职时间不足的人员,自入职之月起算。(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标书代写
5.投标单位须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投标单位依法****机关或银行出具的凭证为准。****公司如不满足以上时间规定的,出具公司成立以来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税收为零申报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零申报)。(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标书代写
6.财务要求:2023—2025年期间连续三年****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审计报告,2025****公司提供财务报表)。(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信誉要求(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下述内容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1****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m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记入黑名单、不良诚信记录。
(2)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结果,对于有行贿犯罪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3)根据《**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通住建发〔2025〕41号)文件规定,对被记录不良行为记分单次达30分(含30分)以上的,公示期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公示以****建设局网站为准,投标单位自行查询提供截图);注:已撤销的不记为不良行为;
8、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9、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2.2、监理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资质应在有效期内),且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①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连续六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机关****银行入账单为准)②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银行入账单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注: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明材料、****公司如不满足以上时间规定的,出具公司成立以来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零申报。标书代写
(4)投标人具备2023年-2025年期间任意****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审计报告)。
(5)根据《**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通住建发〔2025〕41号)文件规定,对被记录不良行为记分单次达30分(含30分)以上的,公示期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公示以****建设局网站为准,投标单位自行查询提供截图);注:已撤销的不记为不良行为;
(6)投标单位以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被拒绝其投标(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的查询记录截图);
(7)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计入黑名单、不良诚信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8)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9)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