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8日,****根据《****年产6000万只锂锰电池及560万只锂二硫化铁电池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整体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利用位于**省**市**区五乡镇中车路58号的已建厂房(建筑面积50580.31m2,占地面积32258.00m2)实施年产6000万只锂锰电池及560万只锂二硫化铁电池生产线技改项目,本项目新增锂锰电池正极片生产工艺,在原有项目基础上新增了搅拌机、开卷机、涂布机、烘箱等设备,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年产1500万片锂锰电池正极片,全部用于企业自身锂锰电池的生产。
建设性质:技改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5年9月,企业委托****编制了《****年产6000万只锂锰电池及560万只锂二硫化铁电池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11月9****环境局**分局的审批(鄞环建[2025]109号)。
2026年01月项目竣工并调试运行,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项目已于2026年01月16日取得排污许证,登记编号****。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40万元,本次验收实际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7.14%。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6000万只锂锰电池及560万只锂二硫化铁电池生产线技改项目的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为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本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工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查意见批复文件基本一致。项目无变动内容。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投料搅拌粉尘(颗粒物)经粉尘过滤器处理后排放于车间环境,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6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收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购低噪声、低振动的先进生产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厂房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房边界布置等。厂界昼夜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议企业加强日常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固体废物
全厂设有一个一般固废堆放场所(一般工业固废仓库暂定设置于厂区西侧,面积约80m2),两个个危险废物临时仓库(危险废物临时仓库暂定设置于厂区西侧,面积约100m2(共2间,危险废物仓库1面积为80m2,危险废物仓库2面积为20m2))。仓库外贴有危废仓库标识、周知卡,地面已作硬化处理,各种危废分类存放。目前危废仓库已做到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
项目废边角料、废滤筒、集尘灰和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委托********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5、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
6、其它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无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置调试效果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3月27日(******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4月28日检测夜间噪声)对****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企业生产工况稳定(已达到85%以上),各类污染物检测结果如下: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烘干废气排放浓度最大值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6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
2、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3、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颗粒物排放形式为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形式为有组织排放,但根据环评报告,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极少,仅定性分析,不定量。因此,本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不进行总量核算。根据检测报告显示,企业颗粒物排放能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6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能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已按环保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年产6000万只锂锰电池及560万只锂二硫化铁电池生产线技改项目”环评手续齐全,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措施完备,已落实竣工环保“三同时”和环评及批复的各项环保要求。
通过逐一检查,未发现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 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该项目第一阶段符合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完善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强化从事环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2、加强废水环保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完善处理效率,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健全危废管理台帐记录;危险废物及时进行清运,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均得到安全处置。
4、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相关要求完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附件,按规范进行公示、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