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四批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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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四批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1

按照《**市养老机构补贴资金实施细则》(长民发〔2020〕23号)、《长****服务中心资金补助实施细则》(长民发〔2019〕2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对部分养老服务项目检查验收的情况、及养老服务工作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要求,经机构申报、科室审查,现申请拨付2025年第四批养老服务各类专项资金共计417.6088万元,其中上级下达资金252.525万元,区级预算资金165.0838万元,区级资金从2025年养老专项预算中列支,具体明细如下:

一、拨付老年食堂建设、运营及就餐补贴22.3582万元

根据《**市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有关老年食堂建设补贴的相关规定,****社区、****社区、****社区老年食堂分别给予5万元建设补助。2025年全区20个老年食堂,2025年7月至9月为补贴对象提供就餐22156人次,根据《2022**区“老年餐桌”服务项目推进方案》的相关规定,为**市户籍老年人,60至79岁补贴2元/餐,80岁以上补贴4元/餐,低保及散居特困供养60岁以上补贴8元/餐低保及散居特困供养且失能失智60岁以上补贴12元/餐的标准。2025年7月至9月就餐补贴7.3582万元,现需拨付老年助餐补贴资金22.3582万元(分配明细见附件1),资金来源:上级资金22.3582万元。

二、****服务站等级评定服务费用11.3万元

根据《****社区****服务站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2025****社区****服务站等级评定工作委****行业协会开展评级工作,2025年8月评审专家组对73****服务站进行评定(其中初评7个,复评66个),评定经费按合同约定初评2000元/站,复评1500元/站,根据合同约定现需拨****行业协会****服务站评定服务费11.3万元。

三、拨付养老机构安全检查第三方服务费9.8万元

为加强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提高我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养老机构健全安全制度,我局引进**人人****集团有限公司协助我局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风险分析、安全监管咨询及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合同服务周期为2025年7月至2026年7月,合同总服务费用为19.6万元,根据合同约定现需拨付养老机构安全指导服务费用的9.8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资金9.8万元。

四、拨付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服务费3万元

根据《关于开展**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学校为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经评定德合养老年公寓、**老年公寓、方舟老年人之家、普亲春月养老院、天福寿老年公寓为二星级养老服务机构,青椿树老年公寓为一星级养老服务机构,根据合同约定现需拨付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服务费3万元。

五、养老机构护理员培训服务费用11.28万元

根据《2025年**区养老护理员培训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提升养老护理员专业技能水平,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护理员人才队伍建设,9月份委托****对全区100名护理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共有85名护理员取得初、中护理员证书。根据合同约定现需拨付护理员培训服务费11.28万元。

六、养老机构专项审计服务费9.9万元

根据《全区养老服务机构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2025年7月至8月,****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对2022年10月至2024年9月全区14家养老机构补贴资金的申报、发放及预收费情况用进行审计,目前审计工作已完成,根据合同约定现需拨付养老机构专项审计服务费9.9万元。

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营补贴补贴167.5976万元

截止2025年4月,全区共有98****服务站通过了等级评定并正常运营,其中4A****服务站51家、3A****服务站26家、2A****服务站16家、1A****服务站5家、根据《长****服务中心资金补助实施细则》(长民发〔2019〕23号)文件精神,经机构申报、科室审查需发放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服务站运营补贴资金616.3386万元,因上级配套资金仅结余83.7988万元,资金不足不能按要求全部发放,建议按比例发放,现****服务站运营补贴167.5976万元(分配明细见附件2)。其中区级资金83.7988万元,上级资金83.7988万元。

八、****服务站连锁运营补贴24万元

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全区共有69个3A级以上(含3A****服务站移交养老机构或专业为老服务组织连锁运营的机构运营,根据《长****服务中心资金补助实施细则》(长民发〔2019〕23号)文件精神,经机构申报、科室审查需发放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服务站运营补贴资金326.0078万元,因上级配套资金仅结余12万元,资金不足不能按要求全部发放,建议按比例发放,现****服务站运营补贴24万元(分配明细见附件2)。其中区级资金12万元,上级资金12万元。

九、养老机构运营补贴115.475万元

根据《**市养老机构补贴资金实施细则》(长民发〔2020〕23号)文件精神。**区14家养老机构从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共收住**市户籍老年人6028人次,其中自理老人340人次、半失能老人2934人次、失能老人2754人次,经机构申报、科室审查需发放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服务站运营补贴资金245.83万元,因上级配套资金仅结余46.19万元,资金不足不能按要求全部发放,现申请拨付养老机构运营补贴115.475万元(分配明细见附件3)。其中区级资金69.285万元,上级资金46.19万元。

十、****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经费34.1万元

****社区上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社区****社区****中心,向区民政局申请建设资金40万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情况补助资金34.1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资金34.1万元。

十一、拨付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机构绩效补贴1.198万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要求,县级民政部门要定期对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养老机构进行绩效考核,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收住对象人数、对象满意度等。各地可结合绩效考核结果对养老机构发放绩效补贴,绩效补贴总额不得超过当地向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实际发放集中照护补助金总额的30%。2024年6月至2025年9月**善孝堂****公司****中心)共收入经济困难失能老人43人次,现申请发放**善孝堂****公司绩效补贴1.198万元。

十二、拨付**街道敬老月活动经费5万元

**街道聚焦老年群体,践行敬老初心,积极倡导“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四有精神,弘扬“孝老爱亲风尚,10月计划开展“马栏花开 月享幸福——**街道“迎重阳敬老 爱老”系列服务活动,以热闹鲜活形式,陪老人度温馨节日,让大家感受幸福晚年生活。因活动资金不足,现申请给予经费支付,申请拨付**街道敬老月活动经费5万元。

十三、拨付优秀护理员补贴资金2.6万元

根据《2025年**区“优秀老年食堂和助餐点”、“优秀护理员”评选实施方案》,为提升我区养老护理人员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弘德能兼备的先进典型,营造人人尊重理解、关心关爱养老服务人员的社会氛围,拟对市级8名“优秀护理员”、区级30名“优秀护理员”给予激励表彰,分别给予市级“优秀护理员”奖励1000元/人、区级“优秀护理员”奖励600元/人,现申请发放“优秀护理员”补助资金2.6万元。

附件:

1.老年助餐补贴明细表

2.****服务站运营补贴及社会力量运营补贴明细表

3.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明细表

4.其他专项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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