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拟审批公示(2026.5.25-6.1)玛纳斯县泰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环保型建筑材料加工厂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审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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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拟审批公示(2026.5.25-6.1)********工厂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发布日期: 2026-05-25 18:56:55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25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5日-2026年6月1日(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94-****132

传 真:0994-****370

通讯地址:****市健康西路505****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工厂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玛****中心东南方向约6.5km处(玛纳****公司院内)

****

******公司

该项目位于**州**县包家店镇,镇中心东南方向约6.5km处(玛纳****公司院内),地理坐标为东经86°19'31.006 ,北纬44°14'8.099 ,项目占地面积13000m2。2025年10月,我局以“昌州环评〔2025〕226号”文件批复了《关于********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后,项目建设沥青储罐及水泥粉料仓数量发生变动:原环评建设沥青储罐1个,水泥粉料仓1个,实际安装沥青储罐6个,水泥粉料仓2个,按照相关规定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变更后项目**年产20万吨环保型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年产30万立方米水稳料生产线各1条,配套建设矿粉粉料仓1个,水泥粉料仓2个,沥青罐6个及相关附属设备设施。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7.22%。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情形,我局已依法对相关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昌州环罚﹝2025﹞8-10号)。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骨料干燥工序废气配套设置1套低氮燃烧器+布袋除尘器处理装置,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包含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新大气发〔2019〕127号)对应限值要求。导热油炉工序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外循环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重点地区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关于开展**州2022年大气污染物防治“冬病夏治”有关工作的通知》(昌州环委办发〔2022〕18号)》文件规定,排放浓度不得高于50mg/m3。沥青储罐及出料环节废气采取负压方式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电捕焦油+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该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项目冷料仓上部、计量出料口、冷料提升卸料口等产尘点位布设水雾喷淋抑尘设施,同时缩减物料下落落差,降低扬尘逸散;沥青、骨料、矿粉按配比送入搅拌设备,矿粉经密闭螺旋管道输送,物料拌合阶段搅拌罐体全密闭作业。依据《工业料堆场扬尘整治规范》(DB65/T4061-2017)表1分类判定,厂区现有碎石堆场划为Ⅱ类料堆场。项目砂石物料均依托现有原料堆场存放,堆场配套设置“防风抑尘网(墙)+喷洒水”抑尘,碎石物料通过铲车投料入斗完成配料作业。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排放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管控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由吸污车****工业园****处理厂处置,待区域污水管网建成投用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处理。生产废水全部回用至搅拌生产工序,不得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复用,不得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沥青混合料生产工序;不合格骨料统一归集后交由供货厂家回收再利用;沉淀池淤积沉渣定期清理,回收后回用于生产;沥青拌合产生残渣作为生产原料复用。生活垃圾统一集中收集,利用厂区现有垃圾收集设施存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机油、废导热油、清罐油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专用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相关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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