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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等4户债权资产
处置公告
********商场等4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
一、拟处置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处置公告涉及的债权相关资产主要位于**省**市、**市,债权本金为189,897,748.03元,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和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借款借据或借款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
公告内容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债权基本情况见下表:
| 拟处置债权资产清单 |
| 基准日:2026年1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 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本金余额 |
利息、罚息、复利合计 |
费用 |
债权总额合计 |
担保方式 |
诉讼情况 |
处置方式 |
付款方式 |
| 1 |
****商场 |
73,000,000.00 |
44,674,606.03 |
0.00 |
117,674,606.03 |
抵押+保证 |
执行终本 |
单户或组包公开竞价转让 |
一次性付款 |
| 2 |
**腾龙光大****公司 |
28,200,389.36 |
18,035,806.53 |
114,965.76 |
46,351,161.65 |
抵押+保证 |
执行终本 |
||
| 3 |
******公司 |
59,693,092.00 |
35,621,586.44 |
0.00 |
95,314,678.44 |
抵押+保证 |
执行终本 |
||
| 4 |
武****公司 |
29,004,266.67 |
72,405,932.07 |
557,084.00 |
101,967,282.74 |
抵押+保证 |
执行终本 |
||
| 合计 |
189,897,748.03 |
170,737,931.07 |
672,049.76 |
361,307,72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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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权资产情况
(****商场
1.抵押担保情况
该债权抵押物为债务人名下位于**区游子乡大厦(**大道374号)B座地下层及1层、2层物业,抵押面积10234.45平方米,对应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29.76平方米,设计用途及现状为商业服务。
2.保证担保情况
保证人:****商场。
3.诉讼及执行情况
2018年9月29日,****公证处出具(2018)鄂楚信证字第18630号执行证书;2019年2月11日,****法院作出(2018)鄂01执2293号执行裁定书,目前该案件处于执行阶段。
(二)**腾龙光大****公司
1.抵押担保情况
该债权抵押物为①保证人刘宗保名下位于**市**区**路18号-7.8.9号楼106、206铺,抵押面积合计2713.47平方米;②保证人刘卉峰名下位于**市**区**路18号-3,4,5,6号楼商2001铺,抵押面积5626.91平方米。
2.保证担保情况
保证人1:刘宗保;
保证人2:张玉珍;
保证人3:刘卉峰;
保证人4:张牧杰。
3.诉讼及执行情况
2021年12月6日,**中院作出(2021)鄂02民初15号《民事判决书》;2023年6月20日,**中院作出(2023)鄂02执恢24号执行裁定,目前该案件处于执行阶段。
(三)******公司
1.抵押担保情况
该债权抵押物为①债务人名下位于**大****工业园6栋建筑物及土地,总建筑面积47289.39平方米,土地抵押面积64904.3平方米;②债务人名下卷板机、双梁吊钩式起重机、车床等机器设备等53台/套。
2.保证担保情况
保证人1:湖****公司;
保证人2:**诚****公司。
保证人3:黄庆生;
保证人4:冯**。
3.诉讼及执行情况
2017年8月29日,****院作出(2017)鄂02民初29号《民事调解书》;2019年7月10日,****院作出(2019)鄂02执104号执行裁定书,目前该案件处置执行阶段。
(四)武****公司
1.抵押担保情况
该债权抵押物为债务人制造的四条拟出口土耳其的在建船舶,均为6900吨**直达散货运输船,目前放置在**金口长**边,已办理抵押权登记。
该债权质押物为债务人与土耳其订货方签订的07TR01GTB3EDS0205、07TR01GTB3EDS0206号造船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
2.保证担保情况
保证人1:夏贤感;
保证人2:张芳玉。
3.诉讼及执行情况
2012年9月28日,**中院作出(2012)鄂**中民商初字第00163号《民事判决书》;2012年12月26日,****法院作出(2013)鄂**执字第00048号执行裁定书,目前该案处于执行阶段。
4.特别说明
抵押物在变现过程中存在一定障碍:该债权项下应收账款质押债权受债务人停业、土耳其订购方无法履行合同等原因,受偿可能性较小;该抵押资产可能存在重复抵押的情况,在处置的时候有无法优先受偿的风险。
三、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
(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五、处置方式:单户或组包公开竞价转让。
六、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七、**意向:****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罗先生、胡先生
联系电话:027-****0708、027-****3119
联系地址:**省**市**区**路155号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27-****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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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