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处理厂一期提质改造项目(二期)-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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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6-01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12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12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01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01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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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处理厂一期提质改造项目(二期)答疑澄清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疑问和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修改如下: 1、问题: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基本情况未涉及中水管道的施工内容,而本项目评审加分业绩指标需要污水及中水管道管径,是否单独污水管网业绩也符合加分条件 答:符合。类似业绩(资格业绩、加分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现定的污水管径要求即可。因原招标文件中类似业绩的要求为系统牵引指标自动生成,现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将招标文件中关于企业资格业绩要求的描述修改为:“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25米的业绩”;企业加分业绩的描述修改为:“第一加分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25米的业绩;第二加分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4米的业绩”。拟任项目经理加分业绩描述修改为:第一加分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25米的业绩。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修改为:陈先生、158****3116。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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