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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6-05-29
经卫晓绯本人申请,我局对其自建房现场核验,存在以下问题:房屋规划批准层次为3层,实际竣工层次为7层+冲顶;规划批准建筑高度为9.6米,实际竣工高度为21.5米;实测建筑面积超出规划批准面积871.81㎡,相关违建行为已经执法部门处置。经研究,拟同意补办相关手续后办理该房屋规划条件核实手续。
为广泛听取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规划核实情况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走访方式向我局反映。反馈意见应提供书面材料,反馈意见的个人应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地址;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涉及该项目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听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电话:0714-****935 **市自然**和规划直属所 方先生
地址:****政府****中心2035办公室
公示日期: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8日
附件:
1.规划审批平面位置图
2.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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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