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视频会议服务网络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建设涵盖市局、23****商务局的商务系统视频会议服务网络,满足**市商务系统远程视频会议、远程培训、视频调度等工作要求。
二、采购需求
按照《****视频会议服务网络设计方案》,拟采购云视频平台视频会议服务和22套区县硬件会议终端。
三、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式:项目合同签订且财政资金下达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出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人费用总金额的80%;项目合同签订一日历年且财政资金下达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出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人费用总金额的15%;合同服务期结束,成交人按约履行完毕所有义务并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且财政资金下达后,成交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人费用总金额的5%。若成交人延迟开票或开票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报价要求: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且报价为含税费用,除此以外,采购人不另行支付成交人其他任何费用。
(三)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时间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四)验收要求:按照《****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成商务发〔2024〕34号)相关要求、比选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及承诺和采购合同进行验收。标书代写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7.03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提交报名材料。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1),****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情况及其提交比选材料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六、资质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一)比选单位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根据采购内容制定的服务方案等比选材料;
(六)比选报名表(见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名/签章);
(七)承诺函。
注:报名单位须提供加盖鲜章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26年6月8日(星期五 )10:00 ,在市商务局701会议室(高新区蜀锦路68号市政府第四办公区C栋7楼)进行比选。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比选开始前30分钟内将比选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拥老师 联系电话:028—****9449
附件:1. 综合评分明细表
2. 比选报名表
3. 承诺函
4. 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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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