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中药材种植试验、农业产业发展需求,规范芍药种苗采购流程,保障种苗质量与供应时效,结合公司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芍药种苗承接供应单位或个人商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芍药种苗采购
(二)采购地点
****指定种植地点
(三)供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芍药种苗全部交付、验收合格完毕止
(四)采购方式
采用整体打包采购方式,由中选供应单位或个人商家全面承担芍药种苗供应、质量保障、配送到位等全部相关工作。
二、主要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品种规格
采购优质芍药种苗,要求为二年生及以上健壮种苗,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根系完整发达,芽头饱满,种苗高度、根茎粗度符合**地区种植标准,适应本地气候及土壤条件,品种纯度达标。
(二)供应数量
计划采购芍药种苗1万株(具体数量以合同约定为准),可根据实际种植需求适度调整,供应单位或个人商家需具备足额供货能力。
(三)核心服务要求
1. 负责芍药种苗的精选、分拣、包装,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把控种苗质量,提供种苗质量检测合格证明,确保出苗率符合行业标准。
2. 按照采购方指定时间,将种苗配送至指定地点,配合完成种苗清点、验收工作,承担运输过程中的损耗、保鲜及安全责任。
3. 提供配套种植技术指导服务,包括种苗栽种、后期田间管护、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支持,保障种植成活率。
(四)采购价格
采购费用单株不超过2.5元,报价包含种苗成本、包装费、运输费、技术指导费、税费等全部相关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三、报名资格条件(单位及个人商家通用)
(一)企业单位报名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含中药材种苗培育、销售或相关农业种植服务。
2. 具有履行合同****基地、专业技术人员和供货保障能力,具备中药材种苗销售相关经验。
3.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近3年内,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5. 具备在**市境内开展种苗配送、技术服务的工作条件,熟悉本地气候及农业种植环境。
(二)个人商家报名条件
1. 为中华人民**国合法公民,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合同履约责任。
2. 具备足额种苗供货渠道、稳定货源及履约供货能力,可自主完成种苗精选、分拣、包装、配送等全流程工作。
3. 个人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经营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记录、无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各类失信黑名单。
4. 具备在**市境内开展现场配送、售后管护服务的条件,可及时响应采购方需求。
四、采购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企业单位需提交材料
1. 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 身份证明材料: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采购价格报价单:申请人的报价以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浮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需明细清晰。
(二)个人商家需提交材料
1. 个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按手印);
2. 信誉承诺函:自行出具无失信、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不良记录的书面承诺(本人签字按手印);
3. 采购价格报价单:报价明细清晰,单株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2.5元,注明总价、包含的全部服务及费用项目,本人签字按手印;
注:所有个人报名材料均需本人签字、按手印,纸质版材料密封完好,电子版材料清晰完整,逾期、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报名无效。
五、报名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6月1日
截止时间:2026年6月3日下午16:00标书代写
报名方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机构及个人商家将参选材料编制成册,一次性上传报名资料(企业材料需加盖公章,个人材料需签字按手印),发送至邮箱:****@qq.com。纸质版材料密封加盖公章(企业)/签字按手印(个人),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至****农牧科技部,收件人:李悍华,联系电话:156****2999。
评审时间:2026年6月4日上午10:00
地址:****四楼会议室
六、评审方式
(一)此次采购采取不见面评审,评审组从报名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及个人商家中,综合考量种苗质量、报价、供货能力、技术服务、从业业绩、本地服务经验等因素,择优确定中选单位/个人;若报价相同,优先选择种苗质量优、本地种植服务经验丰富的报名方;如只有一家(单位或个人)报名,与报名方就价格、种苗标准、服务细则进行洽谈磋商后确定中选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最终中选方,未中选单位及个人不另行通知。
(二)合同签订后,中选供应单位或个人商家应严格履约,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按时供应种苗,提供配套技术服务,不得出现以次充好、逾期供货、敷衍服务、损害采购方利益以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立即将其****集团“黑名单”,****公司各类采购项目,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