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1229.8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七步镇后洋村 |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000< 并且 ≤1.2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旅馆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旅馆用地 | 21229.89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1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5BB0024 | |||
| 现状土地条件: 无 | |||||||
| 起始价: | 1050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 备注: 或20万元的整数倍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不接受******厅公布的“黑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6月12日 至 2026年06月23日 到 ****二楼确权与权益股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6月12日 至 2026年06月23日 到 ****二楼确权与权益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23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6月24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06月25日 09时30****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2(**省**县狮城镇仙风大道66号) 进行。标书代写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地块为带地上建(构)筑物,成交价的溢价部分视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溢价。竞买人须对宗地及地上建(构)筑物进行充分踏勘,宗地及地上建(构)筑物一经交付,即视为受让人对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自交付之日起,****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出让的地上建(构)筑物由受让人自行选择拆除重建或保留使用。 2.该地块及地面建(构)筑物由竞得人自持,不得分割销售,自持年限为40年。 3.土地竞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签订出让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出让地块及地上建(构)筑物出让价款。 4.根据七步镇委托,将该地块上建筑软装和设备等按照评估价同步出让,并不计溢价。建筑软装、设备等价值927.57万元,由竞得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政府指定账户。 5.其他要求详见《****关于后洋商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所有权拍卖出让须知》。 6.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宗地公开出让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凡对本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该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7.****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狮城镇桥南街112号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593-****18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营业部,****银行**支行,****银行,****银行**支行,****银行**支行,******联社
开户账号:416****38119,906********100****8460,350********052505175,935********1276695,140********00062792,132********027663,906********100****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