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省厅要求吉民发2023第40号关于印发《“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规范开展****康复服务,****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精康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
本次精康康复服务主要面向辖区内患有精神障碍残疾人,服务内容包括
1.服药管理与复发预防训练;
2.生活自理、社交沟通、情绪管理能力训练;
3.心理疏导、团体辅导与家庭支持;
4.康复活动、职业技能基础训练;
5.康复评估、个案管理与转介服务。
服务周期:1 年;服务对象:辖区内患有精神障碍残疾人;服务方式:集中辅导 + 个案上门指导相结合。
二、企业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业务范围应包含精神康复服务、残疾人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等相关内容。
3. 拥有稳定的、具备相关资质(如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精神科医师/护士、康复治疗师等)的专业医疗服务团队。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价文件要求
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 报价函(格式自拟,须明确总报价)。
2. 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服务方案:包括项目理解、服务内容设计、进度安排、人员配置、质量保障措施等。
四、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1. 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17:00(**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2. 提交方式:
纸质版送达或邮寄至:
地址:****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室
收件人:唐源石
联系电话:193****0568
五、评审方法
采购人在满足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同等条件下,原则上以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企业。若报价相同,则综合考量服务方案、团队配置及业绩等因素。
六、其他说明
1. 本次询价不收取任何费用。
2. 企业自行承担参与询价的所有相关费用。
3. 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4. 本询价公告****民政局所有。
****民政局
2026年5月29日